一、 | 活動目的: | 舉辦國際賽事邀請世界各國飛行傘協會組隊參加。借由飛行同好參賽聯誼交流推展南投飛行運動,吸引國際飛行運動人士來台觀光,增加國際曝光率促進台灣飛行休閒觀光產業。 以休閒運動結合南投觀光產業與旅遊景點,吸引觀光參與人潮, 提昇觀光人口倍增之效益,促進南投埔里地方繁榮。 |
二、 | 指導單位: | 教育部體育署、南投縣政府、馬文君立委辦公室、南投縣議會、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埔里鎮公所、埔里鎮民代表會 |
三、 | 主辦單位: | 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 |
四、 | 承辦單位: | 南投縣飛行運動委員會 |
五、 | 協辦單位: | 台北飛行運動委員會、桃園縣飛行運動委員會、新竹縣飛行運動協會、嘉義縣飛行運動委員會、高雄市飛行運動協會、屏東縣航空運動協會、台東縣飛行運動協會、花蓮縣飛行運動協會、宜蘭飛行運動推廣協會、虎嘯山莊、台灣雙人傘有限公司。 |
六、 | 安全戒護: | 南縣山難救災防護協會南投神鷹搜救隊 |
七、 | 準 備 日: | 2013年10月1~4日,共四日,大會自10月1日起提供回收車服務 |
八、 | 活動日期: | 2013年10月5、6日,共二日 |
九、 | 活動地點: | 南投縣埔里鎮虎頭山 http://www.2fly.tw/2013-Puli-Championship/index.aspx 起飛場:虎嘯山莊 降落場:埔里中降場 如附件一 |
十、 | 邀請對象: | 國外:由FAI網路發佈,以供國外選手下載,並透過該國之飛行組織報名,預計人數60~150名。 國內: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發文各縣市分會,團體報名,每一縣市單位為一隊(不限人數名額)(不受理個人報名)。 |
十一、 | 比賽項目: | a.越野飛行 b.定點比賽 |
十二、 | 比賽辦法: | |
A.越野飛行: | 1.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TVL認可的第2類比賽規則-越野。 (請參閱 http://www.fai.org/downloads/civl/SC_7B_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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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越野全國排名賽相關規則。 | ||
B.定點比賽: | 1.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IVL認可的第2類比賽規則-定點。 (請參閱 http://www.fai.org/downloads/civl/SC_7C_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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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定點全國排名賽相關規則。 | ||
裁判編組: | 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遴聘國內合格裁判人員擔任。 | |
十三、 | 報名資格: | |
國際飛行員: | 傘具必需在en-d(含)以下 a.越野飛行: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或個人報名,或自行報名。 b.定點比賽:P2級數以上,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或自行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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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飛行員: | 傘具必需在en-d(含)以下 a.越野飛行: 1.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 b.定點比賽:P2級數以上,由國內飛行運動組織報名。 1.須持有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核發飛行證者或向地方縣市政府立案之地方分會證照者。 2.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無IPPI印花者無法登錄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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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或各會飛行組織務必依飛行員能力報名所適比賽項目。 | ||
※以上需要比賽積分之選手需驗IPPISport license印花(如附件二),無IPPI Sport license印花者無法登錄積分。 | ||
十四、 | 報名方式: | 自即日起至102年9月13日(星期五)止。 |
1.報名窗口: | 國內(中文) 黃朝顯(大同) +886 (933) 437 871 電子信箱:sam44076@gmail.com 國際(英文) 賈憲安(老三) +886 (921) 499 312 電子信箱:shiann@yaho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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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名資訊: | 請用Excel檔依序填寫 A.國別隊名 B.領隊姓名 C.電話 a.姓名(同護照英文名) b.出生年月日 c.護照或身分證字號 d.血型 e.連絡電話 f.身高(cm) g.體重(kg) h.參加越野賽或定點i.CIVL ID號碼 j.Email k.大頭照電子檔(如護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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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請用電子檔寄到上述電子信箱 | ||
4.國內選手2013年9月18日前繳交報名費,逾期未繳者取消報名。 | ||
5.國際選手2013年9月18日前傳真+886(49)2996165或Email來台機票影本,抵達埔里繳交報名費即可。 | ||
※任何問題,歡迎來Email 詢問 | ||
十五、 | 報 名 費: | 國際報名費每人美金100元。(含保費及紀念衣服) 國內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000元(無紀念衣服者實收2000元) 含保費。 |
十六、 | 保 險: | 1.所有選手由大會統一投保,選手可另行加保。 2.大會投保內容為15萬美金意外及1萬美金醫療(自付額50美元)保險。 3.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國內報名費請匯到台中銀行(053)埔里分行帳號:054280076852 戶名:蘇麗慧 匯完後請告知匯款帳號後5碼。 |
十七、 | 獎勵辦法: | |
a.越野飛行: | 1.個人組: 第一名獎牌乙面,獎金10,000元。 第二名 獎牌乙面,獎金8,000元。 第三名 獎牌乙面,獎金6,000元。 第四名 獎牌乙面,獎金4,000元。 第五名 獎牌乙面,獎金2,000元。 2.團體組: 第一名 獎盃乙座、第二名 獎盃乙座、第三名 獎盃乙座。 取前三名為團體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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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定點比賽: | 1.個人組: 第一名 獎牌乙面。獎金6,000元 第二名 獎牌乙面。獎金5,000元 第三名 獎牌乙面。獎金4,000元 第四名 獎牌乙面。獎金3,000元 第五名 獎牌乙面。獎金2,000元 2.團體組: 第一名 獎盃乙座、第二名 獎盃乙座、第三名 獎盃乙座。 取前三名為團體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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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 |
1.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2.食宿: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晚會。 3.交通:(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4.通訊: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無線頻率為FM150.69,緊急救難頻道145.00)。 5.安全:(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並攜帶緊急傘。 (2)活動期間不得任意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始得更換,並應在領隊會議時公佈。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越野不得入雲,若經查屬事實,取消全隊活動成績。 (6)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 (7)本次活動每日可允許二位不同隊之領隊,負責監督所有評審事宜 ,惟必須由領隊於領隊會議中提出。 (8)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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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附件下載: |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